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

洛丽塔

洛丽塔,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一个很旧的词了,但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新词。有必要记一笔。洛丽塔你大概知道什么是“洛丽塔“(Lolita)。Lolita 的衣着,指的是少女装,粗俗一点说,是装嫩。当然,装嫩是有境界之分的。日本人对Lolita的迷恋几近畸形地步。日本人日本的 ACG,即动画、漫画、游戏机中,特别流行 Loli 的角色,也就是外表年龄不到十五岁、形象可爱、天真无邪、身体未发育或轻度发育的少女。日本关于娈童癖分为两种,迷恋小男生的叫 Shotacon,是 Shota Complex 的简称,Shota 的汉字是正太;迷恋小女生的就叫 Lolicon,是 Lolita Complex 的简称。Complex 就是情意结。  Lolita 现已大行其道,究其始源,是出自一本小说,是俄裔美籍小说家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的1955年出版的长篇作品,书名就叫《Lolita》,中译本为《洛丽塔》。故事描述一位中年教授汉伯特不可救药的爱上了房东12岁的女儿洛丽塔,近乎病态的执迷把他引向毁灭的结局。由于小说的题材——恋童——为道德社会之禁忌,因而该书岁广泛流传但却遭到持久而激烈的非议。小说在法国遭到短期禁毁,在美国迟至1958年才出版,在澳大利亚则直到1964年还被列为非法书籍。然而小说的影响之大可谓经久不衰,它曾获选纽约公共图书馆1995年"世纪之书"(books of the century)中"当代文学的里程碑"(landmarks of modern literature)类,以及美国蓝灯书屋1998年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的第四名。"洛丽塔"一词甚至被收入词典,人们约定俗成的用它来形容极富诱惑力的早熟女孩(有人说Lolita这个名字原本指射的是查理卓别林的第二任妻子——未成年的女演员Lillita McMurray)。另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解读是,洛丽塔并不单纯是性的小说。它影射了以欧洲为代表的传统精英文化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流行文化的臣服,或曰老迈的欧洲文明妄图通过劝诱年轻的美国文化而达到复兴,表达的是前者的悲哀无奈和后者的傲慢狂欢。三十年间分别有两位导演将小说搬上银幕。片名《洛丽塔》又译作《一树梨花压海棠》,典出宋代词人张先(990-1078,字子野)和苏东坡之间的文人调侃。张先在80岁时娶了18岁的女子为妾,一次聚会上,好友苏轼做诗调侃他:“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可见,此处的梨花指白头丈夫,海棠指红颜少妇,再用一个暧昧的“压”字,可谓风流尽显。第一次拍成电影因为时代保守,床戏轻描淡写。  第二次拍成电影是九七年,由阿德里安˙莱恩(Adrian Lyne)执导,杰瑞米˙艾朗斯(Jeremy Irons)和多明尼可˙史温(Dominique Swain)主演。第二次改编较忠于原著,因床戏大胆,加上主题有争议,许多地方未能公开放映,但实际上是一部好电影。因这部小说和这两部电影,使 Lolita 成为一个通用的字汇,指年轻而挑逗的女孩,或是娈童癖的少女对象。而时尚界所引申的Lolita风格,意指甜蜜可爱,就像漫画中的女生一样,清新而性感,令中年男士无限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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