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姐一时心血来潮,就胡兰成那篇大作,写了一篇《论胡兰成论张爱玲》。 她“首先把胡兰成独占当时治家第一把交椅”的事大大挖苦了几句,“又问他对张爱玲赞美‘横看成岭侧成峰’是什么时候‘横看’?什么时候“侧看”?这还不算,最后把张爱玲的‘贵族血液’调侃得更厉害了———因为她张爱玲是李鸿章的重外孙女,这关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老母鸡,上海人吃黄浦江的自来水,他自说自话是‘喝鸡汤’的距离一样,八杆子打不着一点亲戚关系,如果以之证明身世,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如果以之当生意眼,便不妨标榜一番。而且以上海人脑筋之灵,行见不久将来,‘贵族’二字,必可不胫而走,连餐馆里都不免会有‘贵族豆腐’、‘贵族排骨面’之类出现。”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后果很严重——张爱玲从此不搭理她了。解放后,张爱玲到了香港,也未曾与她联络,可怜潘小姐还是没弄明白她怎么会把张爱玲得罪到这个地步,我倒是不明白她的不明白,换成别人这样说你试试。 不管胡兰成是怎样的浅薄不堪,我都未替张爱玲不值过,仔细推敲,这世上哪有不含杂质的爱情,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在自己的青春年华里,轰轰烈烈地绽放一次,而不是在谨慎的甄别筛选里蹉跎光阴,王菲曾跟她的朋友们说,你们说亚鹏会骗我,辜负我,可是,如果我不好好爱一回,我该有多么辜负自己。张爱玲同样,需要一场不动脑筋,只动心,就像单车上的一撒手,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爱情。 她写他,如写心中的幻景: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十) 可是,即使你选择闭上眼睛,世界也不肯真的消失,就算张爱玲立定心意,对胡兰成说,你以后在我这里来来去去的也可,胡兰成的女人未必愿意。 这个胡兰成的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全慧文,而是他的“妾”应英娣。 结发妻子唐玉凤去世一年之后,胡兰成觉得老婆好歹得有一个,他娶了同事介绍的全慧文,一见面就订了下来,大概因为她看上去是宜室宜家的女子——之前曾有漂亮的女同事要跟他,被他以“不宜室宜家”拒绝了,他骨子里是现实的。 据胡兰成的侄女青芸说,她见过的胡兰成所有的妻“妾”里,全慧文最丑。但她陪他度过了最为艰难的岁月,给他生儿育女,尽到了一个妻子的责任。 认识张爱玲的时候,全慧文还是他的妻,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淡出,他身边的女人叫应英娣,严格地说来,算是他的妾。全慧文还住在胡家,但是她得了神经病。 青芸说,全慧文的神经病,是在香港得上的,卢沟桥事变之后,胡兰成一度在香港工作,每每出门,总有邻家妖冶的妇人过来招呼,一边问好一边贴在胡兰成身上,全慧文从窗口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毛病就这样起来了。转脸去质问胡兰成,他说香港女人都这样。他跟别人说全慧文有神经病,不许他出门,但他总要上班的,两人就此疏远。 接下来的桥段实在俗套,胡兰成回到上海之后,泡上了个歌女应英娣,艺名叫小白云还是小白杨的,在一家名叫“新新公司”的旅馆里弄了个小公馆。全慧文有“神经病”,当然管不了,倒是侄女青芸不干了,那会儿她当家,胡兰成在外面泡欢场女子,开销一时大起来,几乎要弄到入不敷出。 青芸姑娘智勇双全,她先侦查后跟踪,终于在旅馆里,把正在那里鬼混的六叔胡兰成抓了个现行,与他做了一番有理有据有情的谈判。 很多年后,九十老妪胡青芸绘声绘色地跟作家李黎描述她和胡兰成的对话: 进去我问伊:“侬在迭搭地方介许多日脚,屋里不管啦?”“哪能哪能,”搞七捻三跟伊搞了一段,“那麼侬在迭搭也弗来三,这个女人好伐啦?”“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噢,侬成家成了咯搭啦?旅馆里钞票多少贵了,屋里要开销的。”我讲,“既然侬要这样……”伊讲:“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我讲:“侬回去罢。一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还是我讲的,将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把这段浙江方言翻译一下:进去我问他,你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天,家里不管啦?胡兰成说,哪能哪能。我搞七捻三地跟他搞了一段,说,那么你在这里也可以,这个女人怎么样?胡兰成说,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我说,噢,你成家了?旅馆里花钱多厉害啊,家里也要开销的。胡兰成说,我在家里没法写东西,神经病要吵的。我说,你回去吧,这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就说是我说的,把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这段对话非常传神,胡兰成的“哪能哪能”,简直能让人看见他那张讪讪的满是油汗的笑脸,“我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则有点无赖兮兮,顺便说一句,他到哪儿都喜欢说人家是他的妻子,他是人家女婿,跟《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有一拼,可能还没有悟能同学来得真诚。那句“我在家没法写东西,神经病要吵的”只能让人借用凯歌导演的名言了:人不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难不成你弄个小公馆里是为了写东西?口口声声“神经病”三个字也跟他风流教主的扮相大相径庭,感谢青芸,感谢超级八卦的李作家,提供了胡兰成的另一面。 青芸的一句“带回去就说是我说的”,也真是掷地有声,看得出,全慧文早就形同虚设,小侄女青芸才是这家的女主人,当然了,她是为胡兰成着想,毕竟胡兰成跟《色戒》里的老易没法比,别说拿出一只八克拉的粉红钻了,在宾馆里包个二奶就见了底。 这应小姐当时也不过二十二三岁,大概比张爱玲还小些,生得不高不矮,鹅蛋脸,白白胖胖,还挺漂亮,她以二奶之身进了门,也没把那位大奶放在眼里,自觉得是胡先生的掌上明珠,所以,张胡之恋如火如荼之际,大奶倒没发话呢,应小姐已然冲锋陷阵,冲着张爱玲就招呼过去了。 和胡兰成共过事的张润三在《南京汪伪几个组织及其派别活动》一文中说,应英娣在胡兰成对头的调唆下,曾去张爱玲的住处大闹,张爱玲是写电影剧本的人,现在,影视剧中最俗套的桥段在她身上发生了,不知那时的她,做何感想。这样煞风景的情节,胡兰成当然不会写进文中,内中详情,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但应英娣到底年轻,一口气上不来——大概之前被老爷子忽悠得很有感觉,受不了这个落差,一怒之下提出离婚。胡兰成说,英娣竟与我离异,言下大诧异,大无辜,更离奇的是这句,英娣与我离异的那天,我到爱玲处有泪,爱玲亦不同情。 爱玲应该怎样表同情呢?像琼瑶剧里,小三成功撬掉大奶之后,还要跟她的男人唧唧歪歪一场吗,内疚啊,抱歉啊,掉上几滴鳄鱼的眼泪,再互相安慰,互相鼓励,最重要的是互相吹捧对方不但有旷世奇情,还透着道德高尚,一场低投入高回报的道德消费。 张爱玲从来不玩这一套,用网友水木丁的话说,她有大老实,不自欺,感到了什么就是什么。她在《童言无忌》里写道,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她一直记着这事,有着长久的不安,因为这感情来得夸张,而且是假的,是迎合,不是迎合某一个人,是迎合某一种情调,同样是可耻的。 所以,在胡兰成准备好要在她跟前演一场感情戏的时候,张爱玲沉默了,她的沉默,让胡兰成惊奇,失落,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 (十) 不管怎样,应英娣的拂袖而去,似乎成全了张爱玲的碧海蓝天,女子生而愿有家,张爱玲也不例外,“你在我这里来来去去也可”,是不得已的后着,她在和苏青的对话中说,用丈夫的钱,如果爱他的话,那却是一种快乐,愿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饭,穿他的衣服。这样一种设计,明显不是各自为政的“来来去去”。 张爱玲在金钱上,习惯于跟别人清清爽爽,跟闺蜜炎樱都不例外,她住在姑姑家中,一应开销都要辎铢必较。 张爱玲金钱上这种“刀截般的分明”(胡兰成语)态度,是因为她设防,少年时候,从父亲家中跑出来,跟了母亲住,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但是后来,母亲渐渐地不耐烦起来。张爱玲说,我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一点地毁了我的爱。 母亲尚且如此,还有谁可以信任?所以,她又说,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那零花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是的,开口要零花钱,像很多甜蜜的小女人那样,悍然可爱地说,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对于这个敏感的女子,那是交付给对方怎样的信任?步步为营的她,愿意在爱情上放松一下下。 可是,不知道胡兰成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他俩虽然于1944年8月结了婚,写下了婚书,文曰:“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但俩人还是各过各的,主要是胡兰成到张爱玲这里来,张爱玲极少到他家中去,胡兰成的生花妙笔描述为“一个金童,一个玉女”,但我总猜,这不是张爱玲的初衷。 就是在那之后,张爱玲在《小天地》上发表散文《气短情长及其他》,是一段段的杂感,第四段写到,冬天她第一次穿皮袄,摸着里面柔滑的皮,自己觉得像只狗,偶尔碰到鼻尖,也是冰凉凉的,像狗。看到这一段时就觉得诧异,寻常文字下面,分明是孜孜的欢喜,小女人式的自怜与爱娇,张爱玲何曾如此温存起来,后来看胡兰成说,因为张爱玲版税高,能自立,他只给过张爱玲一点钱,她去做了一件皮袄,很高兴。想来是这一点高兴,忍不住要说,又不好明说,变成了这一段半掩半露的文字。 可是,胡兰成给她的,只是一个礼物,而不是一份家用,虽然写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情话,还是当她是女朋友,不是贴心的妻。私下里想起,她也是惆怅的吧?和苏青的对话里,是否有暗示的意思?然而还是一闪而过了,他说她是独立的民国女子,能够自强自立,所以他不用给她钱,爱着的时候,她愿意接受他一切说法,稍一置疑,连带这一段感情也变得没颜落色,于是收起做小女人的愿望,为他变得强大而不在乎。 其实,他是知道,她的在乎的。只是,他没有做好把自己完全交给她的准备。 胡兰成喜爱张爱玲,这一点没问题,可是他的喜爱,始终隔了一层,他不是把她当成一个女人,而是当成一个仙女去爱的,当他想到她是一个仙女的时候,他的快乐才能更多一些。 与一个仙女谈恋爱,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但胡兰成的《遇仙记》与董永不同,他不可以想像他的仙女是可以柴米油盐生儿育女的——她也买菜,但她的买菜都像行为艺术,他不可以想像她下降到平凡女子的那个档次,若她下降,他骄之众人的资本,那种被狗屎运砸重的狂喜就会大打折扣,收起天使的翅膀,放弃炫目的光环,变成凡人的张爱玲,魅力可能还赶不上艺名叫做“小白云”的应英娣,他要这样一个女子,又有何趣? 在她面前,他是乐于自我贬抑的,越是不如她,越是看轻自己,越能获得巨大的快感——是这样卑微浅陋的我,得到了这样的女子,反差带来的沾沾自喜,值得再三回味。尽管她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她甘心在爱人面前低下去,但是他们都知道,她的低,是想好了的,是理性的,如一朵花俯身向下,她要嗅一嗅自己的香气。 他俩在一起,太像一幅画,屏风上的折枝牡丹,鸟啼风语,摆好了放在那里,看上去很美,而且,用胡兰成最喜欢的那个词,叫端然。可是,再美的姿态,摆得时间太长,也会有些累,还闷,多年之后,胡兰成说,夫妻间就应该像狗咬狗,叮叮当当的才好,不过,这样的格局与他和张爱玲不相宜,所以,在他的书中,又有这样的句子:伴了几天,两人都觉得吃力。好在胡兰成公务繁忙,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小别,这种吃力,随之得到缓解。(十一) 1946年1月,胡兰成与张爱玲新婚不过三个月,日本人眼见得大势已去,胡兰成也预感到自己的末日,还要再做垂死挣扎。 他作别张爱玲,来到武汉,接收大楚报,住在汉阳医院,在同事中间,他实在找不到乐趣,因为“我是这样随和,但与侪辈没有意思合作”。这是为啥呢?胡兰成这样评价他的同事们:那个小潘啊,他爱机锋,我说话就用机锋逼他,他着实佩服,但知道我并不看重他所辛苦学得来的东西,他总想从我面前逃开;还有一个小关呢,读了苏联的小说,就当真学起斯拉夫人下层社会的粗暴来,他不能安宁,因为一静下来他就要变得什么都没有。 这俩人还不算最讨厌的,胡兰成最不爽的是第三个人,周作人的大弟子沈启无,说他风度凝庄,但眼睛常从眼睛边框外瞟人,又说他的血肉之躯在艺术外边就只是贪婪,他要人供奉他,可是他从来不顾别人。 胡兰成甚至把沈启无比成会作祟的木偶,说是“木偶做毕戏到后台,要用手帕把它的脸盖好,否则它会走到台下人丛中买豆腐浆吃,启无亦如此对人气有着惊讶与贪婪”。 胡兰成骂人,跟他夸人一样,上天入地,搭七搭八,只说结论,不说依据,所以尽管恶毒,却非常缺乏说服力,看胡兰成举出的两个小例子,什么沈启无让他替自己拎箱子啦,他给沈启无做了件丝绵袍子沈还抱怨不够热啦,都不过是人与人交往时的小小龃龉,一个大男人能将这个惦记许多年,只能说他心胸狭窄,沈启无真正严重得罪他,应该是因为前者一度试图破坏他的桃花运。 胡兰成曾说过,张爱玲是不会吃醋的,我有很多女朋友,乃至有时挟妓出游,她都不放在心上。可张爱玲的说法恰好相反,她和苏青的对话中说,男人要是夸别人的女人一声好,心里总是不舒服的,但又不能老发作,那么他下次就不跟你说了,再说脾气是越发越大的,忍一忍就好了。 不知道是张爱玲掩饰得太好,还是胡兰成有意把她这样神圣化,总之,这给了胡兰成很大的心理宽松度,一纸婚书不能给他形成任何束缚,来到武汉没多久,新婚还不到半年的胡兰成,又搭上了一个17岁的小护士周训德,他亲切地称之为小周。 小周的相貌未必十分出挑,胡兰成跟她好上之后,曾回过一次上海,再回来看到小周,第一眼简直不喜欢,觉得她不美。但是,在汉阳医院的那堆太过平庸的护士里,也就数小周是个人尖子,他要找个情感寄托,也就只有她了。 好在,所有的女子,若你存心寻找她的好,总是能找得出来的,何况她又是这样年轻,胡兰成笔下的小周,俏皮、刁钻、活泼、灵动,更有一种未经世事者的幼稚天然,成为政治重压之外,胡兰成的一处精神桃花源。 小周与张爱玲最大的不同,在于她不像后者那样,事事都清楚,礼数分明,胡兰成说她有着三月花事的糊涂,一种漫漶的明灭不定。比如说,那会儿美军飞机常来武汉上空,一城寂然,灯火全无,若张爱玲看到了,一定会起浮生乱世的感慨,但小周只是笑说好看。她这话固然轻佻,却也轻松,犹如童言无忌,让人不必陪着眉头紧锁,一道叹息。 张爱玲并不是不会发嗲撒娇,有次她端茶进去,将腰身一斜,胡兰成看了,连声夸她的艳。但是,张爱玲的这种“作”,却如《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对着镜子翘起兰花指,斜飞一个眼风,如京剧里的花旦,层层叠叠地装扮好了,那些娇媚,都有一招一式的讲究。是要观众看见的,还得有板有眼地叫上一声好。 而小周,她的小女儿情态都是原生态的,没有那么多的文化内涵,那么深密的心理背景,像三月原野上的小野花,她只管开她的,不像牡丹,俨然端庄地摆在那里,等待人们庄重的欣赏。 这就使得张爱玲与小周传情达意时,表现迥然不同,张爱玲想好了,要将这一场爱,变成生命里一场辉煌的绽放,她大展其才,除了跟胡兰成交流文艺方面的领悟见解,还用最为华美的语言大抒其情,比如我们前面说道,那个“低到尘埃里”,水平之高,是可以上古今情话排行榜的,日后胡兰成也拿出来好一通卖弄,可是我设身处地地从当时的胡兰成的角度想一想,看到这样的句子,感觉未必就那么良好。 会有点心虚,有点紧张,有点怯,第一,自己几斤几两心里很清楚,似乎配不上这样隆重的膜拜;第二,来而不往非礼也,文人们更是喜欢在感情上你来我往地且斗且舞一番,可是,胡兰成拿什么来回应呢? 刘醒龙的小说《凤凰琴》里有个细节,男主角收到梦中情人的一封来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时时刻刻等待你敲门。他很高兴,却不知道怎么回应,就装作这是一道题目,到处考别人的对偶功夫,可惜最后也没人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他只好不再追求对应工整,改走俏皮路线,说,我不走门了,从窗户跳进去。 张爱玲给胡兰成出的对子可比上面这个难对得多,生生考出了胡兰成的简陋来。 小周也曾在照片后面题字,不过,这照片是胡兰成主动要她题的。按说题字这种事,小周一定比不过张爱玲,但她的妙处,正因比不过,人家干脆放弃原创,题的是胡兰成教她的隋乐府: 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 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这样一首诗,真是嗲得可以,而且还是胡兰成教的,胡兰成检验了自己的教学成绩之余,也不用煞费苦心地想什么对偶了,很轻松,很愉快,与这个效果相比,张爱玲的经典原创“低到尘埃里”就显得用力过猛了,人家小周四两拨千斤,那才是一记旁逸斜出的天山折梅手啊。 想当年,胡兰成也想过教张爱玲读诗的。文人向来都喜欢一种风流戏码,那就是教年轻的姨太太读书,要是没有姨太太,老婆可以充数,张爱玲就曾讽刺过这一现象。不过热恋中的她,大概不会煞风景地当面道出,所以,胡兰成就带了本古诗文,兴致勃勃地上岗了。 然而,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他非但指点不了张爱玲,张爱玲却反过来指点他,也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里面的字只跟张爱玲打招呼。胡兰成只剩下了佩服的份,曾经颇为自负的那点才华,只能用来喝个漂亮的彩。 胡兰成也不是不愿意喝彩,可是,老是这样下去,只能拍马,不能吹牛,就好像在卡拉OK听里只能做听众一样,搁谁也受不了啊。虽然张爱玲也夸他聪明,什么拍拍脑袋,脚底板都会响之类,但那都是倾听者的聪明,不是倾诉者的聪明,胡兰成可不是一个倾听爱好者。 在张爱玲身边时,出于惯性,可能还能忍耐,来到小周面前,这个十七岁少女的天真眼神,一定会让他发现别有洞天,激活他那点遭到严重压抑的良好感觉。 他教她读诗,和她一道去江边走走,不惑之年,身边还有这样一个小女子,一定是惬意的。于是,他说,她与江边人家叫应问讯,声音的华丽只觉得一片艳阳。 但是,小姑娘也不是就逆来顺受的,她倚小卖小,更有一种古怪精灵。她喜欢跟胡兰成捉迷藏,明明看见她在廊下,一转眼,她已逃到楼上去了,再到楼上去找,横竖找不到,气吁吁地回到房间,她却无事人一般好好地端坐在那里呢。 在感情上,小周也喜欢捉迷藏,她从来不肯对胡兰成说“我爱你”,胡兰成强迫她说,她只好说了,坐直理理头发,又说,假的。胡兰成也拿她没办法。 这种酸酸甜甜的小情调,使他们的恋爱更像恋爱了,小周那种天真的邪气,小女子的骄纵蛮泼,在这个老男人眼中,更有一种令人意乱情迷的诱惑,俩人在一起,就是一部民国版的《洛丽塔》了,小小的会心与动心无处不在,而且真是只用动心不用动脑的。 胡兰成写小周,都是寻常女子的好,一个眼波,一个手势,别人看了没什么感觉的,到他眼里都是艳。小周说起嫡母去世时,她赶着做了入殓穿的大红绣鞋,说时小周眼眶一红,却又眼波一横,用手比给胡兰成看那鞋的形状,胡兰成听着只觉得非常艳,艳得如同生,如同死。 她又跟胡兰成说产妇分娩时很可怜,产门开得好大,又是眼波一横,比给胡兰成看,胡兰成觉得她这手势如同印度舞的指法——剔除胡兰成爱东拉西扯拉着虎皮做大旗的癖好,我们可以看出,他对这个小女孩的迷恋。 我和朋友说起这些,被我阅历丰富的女友嗤之以鼻,说,怕是没有这么简单,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张爱玲在床上估计没有护士小姐放得开。 关于这个,我要冒着低级趣味的嫌疑,好好地白话一下,首先,张爱玲和护士小姐到底谁更放得开?其次,放得开的女人真的更有魅力吗? 张爱玲初出道时,发表了两部《沉香屑》,其中《沉香屑——第一炉香》,写上海少女葛薇龙的香港之恋,那种怨而不怒的调子,赢得了一片喝彩,而那部《沉香屑——第二炉香》,向来乏人欣赏,因为它的主题在讲对于性的态度。 小说里说,这天是大学教授罗杰新婚大喜的日子,他娶到了美丽的女子愫细,空气里都是光与音乐,罗杰感到身边是一个高音的世界。他以为有无限的幸福与甜蜜在前面期待着他,却没想到新婚之夜会是那样诡异,在洞房里,愫细惊惧地发现她的丈夫是个流氓,然而,作为读者我们知道,罗杰不过是个正常男人,不正常的是愫细,她从来没有接受过性爱方面的启蒙。 愫细出逃,被一群不明就里的学生“救助”,此事遂闹得沸沸扬扬,罗杰为此丢了饭碗,只能黯然逃离。21岁的张爱玲,用冷静的笔触刻画了那样一个“天真到可耻”的世界,把罗杰定位为一个值得同情的受害者,看她后来的作品《白玫瑰与红玫瑰》,说起性爱,也是坦然而毫不忸怩的,张爱玲从来不像“艳照门”女主角阿娇那样声称,看到屏幕上接吻都会觉得恶心。 这跟张爱玲的阅读背景有关,她自幼熟读旧小说比如《金瓶梅》之类,对于性爱描写已经达到百毒不侵的地步,既不觉得污秽,也不觉得刺激,不过是为作者所用罢了,这也可代表她对性爱的态度,她的态度,是冷静正常和科学的。 所以,床上的张爱玲纵然不会像三三和七七那样“放得开”,但也不会太忸怩,可是问题又出来了,她的“放得开”是为文化心理支撑,而不是一个女人原始的欲念,被文化掺和了一道,所有的表现,又有了“二手”之感,那种笃定清醒,自我的体验与认知,会让跟妩媚的狐妖花精们更为亲近的男人感到陌生。 相反,小周姑娘倒极有可能是放不开,可是,那种处女般的生涩是多么可爱,刚刚看到一位平路女士评价杨翁之恋的妙文里有这样的字句:儒家的丈夫角色如父如兄,因之,最可以消受白纸白璧般无知无瑕的小女人:幼齿的“幼”、尚青的“青”、乃至雏妓的“雏”,对男人来说,意味着无须拼搏就可以轻松操控。 这话对胡兰成,应该同样适用。 在这场魅力大比拼中,张爱玲似乎处处落了下风,没办法,才华见识并不能让性感程度水涨船高,钱钟书就曾说过:“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起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浮泛渣滓。”这大概是很多男人没有掏出来的真心话。 但胡兰成又有不同,小周这般可爱,他感情的天平也没有完全倾斜到她这一边,他反反复复强调,不过他有多少女人,他待张爱玲总是不同,又打比喻:小时候他在舅舅家里玩,父亲去了,给那些表兄弟每人一个什么水果,唯有他没有。他心中略有感觉,却也不敢怎么样,但见父亲将他牵到没人处,竟递给一个他金灿灿的大橘子,他对张爱玲,也是这样。 胡兰成比喻得很好,但光听他说是不够的,我非常庸俗地以为,金钱即使不算检验爱情的唯一标准,也是重要标准之一,日后胡兰成狼狈出逃,把全部身家都托付给了小周,而他和张爱玲交往的过程中,只是“给过爱玲一点钱”。 胡兰成那样说,倒也不见得是欺骗,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自欺欺人,张爱玲之于他,像一件豪华的裘皮大衣偶尔落到一个穷女孩手中,也许不合身,也许还不舒服,穿上去捉襟见肘避长扬短,百般的不适,但她也舍不得脱下,因为它是华贵的,可以炫耀的,她珍爱它,跟别人夸张着它的好,因为就她的拥有而言,这是最有分量的一件了。 又如文学爱好者褒扬某名著,未必有心得,拿在手里还会觉得累,但为了卖弄自己的水准,少不得要用上重量级的词语,显示自己的别具慧心。何况在当时,张爱玲这部名著,胡兰成拥有独家孤本,他那么虚荣的人,自然更要好好地煽乎一下了。 这并非是胡兰成有意欺瞒,他真心实意地希望自己更爱张爱玲,因为更爱这样一个有才华的贵族后裔是对的,是有品位的,是跟主流社会合拍的。 美国哲学家弗洛姆说:大众心理,存在一种逃避机制,个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按照文化模式提供的人格把自己完全塑造成那类人,这样可以使自己不再孤独与焦虑。比如说,催眠师可以暗示生马铃薯是可口的凤梨,接受催眠的人就会像吃凤梨那样津津有味地吃生马铃薯。社会文化模式经常扮演着催眠师的形象,它说:你应该怎样。害怕被社会孤立的人,就会以为自己“是”这样。 而这种在催眠下产生的心理,其实是一种伪思想。 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人们习惯于在心理上扎堆合群,与社会文化模式趋同。比如说看见孩子快乐地跑过开满鲜花的广场,就有咏哦感慨的冲动;看见老年夫妇牵手走过黄昏,就认为值得用一首歌来将他们彼此的忠诚与依赖赞美;时刻记得表白自己对父母与孩子的爱,看见大家都在鞭笞丑恶现象,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要加入,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个人和大众希望的形象叠在一起,变得安全而有力,理性与真实的自我则蜷缩在某个不见天日的角落里,形同虚设,被主人刻意地忽略。 是有一些特立独行的人,严格摒弃这种伪思想,摸索、发掘、展现自我,米兰昆德拉算一个,鲁迅算一个,张爱玲当然也算一个。相对于孤独来说,他们更害怕自欺,哪怕剔出自己的血肉,他们也不能让那种伪思想在自己的灵魂里存身。 胡兰成没有这样的力量,在他貌似潇洒坦率甚至恣肆的背后,是对于社会文化模式的刻意逢迎。除了强调自己将张爱玲看得最重,他还一直声称,他深爱结发妻子玉凤,尽管她相貌平庸、土气、没文化,但是,“我的妻至终是玉凤”,我“幼年时的啼哭都已还给了母亲,成年后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经历了与玉凤的一场死别后,“对于怎样天崩地裂的灾难,与人世割恩断爱,要我留一滴泪总也不能了。 糠糟之妻不下堂,向来是为国人赞扬的美德,胡适先生的情史虽然可以连篇累牍,但他到底没有抛弃汪冬秀,仍然可以充任大中心中的道德楷模;对于亡妻念念不忘,也符合国人的审美取向,悼亡之作层出不穷,根子可以追溯到《诗经》里: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一唱三叹,人鬼情未了。 我一点也不打算独树一帜,与上述的美好品质与感情为敌,假如它们是真的,我也愿意加入感动的队伍,但认识一个人,不但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我们看看胡兰成干的那些事,就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他看到玉凤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她,他喜欢那种尖下巴的精灵女生,玉凤却是一脸福相,完全不能烟视媚行,绣花也不精,唱歌也不会,甚至话也说得不伦不类,就是一个有点笨拙的乡下女子。 胡兰成新婚之夜才见到玉凤,大为失望,不过他不是一个激烈的人,玉凤再不好,总归是他的妻,耳鬓厮磨间也处出一些情意来了,更重要的,是玉凤对他,有着死心塌地的爱恋与信任,让胡兰成觉得很舒服。 胡兰成描写两人婚后的生活,都有一点《浮生六记》的情致了,但我们同时也能看到,他在那女子面前的优越感,他的家人总拿“抛弃”来威胁玉凤,他不高兴了,也会说“我跟你在一起一天也没有称心过”,虽是生气时的过头话,但我来个设身处地,感到这话忒伤人心。 事实上玉凤也在心里掂量了无数遍,但她早已被自卑压倒,只觉得都是自己的错。其间也曾想问个清楚,那时胡兰成在萧山湖湘师范教书,玉凤带了三个月的小女来找他,胡兰成见她前来,大吃一惊。因为玉凤的山乡打扮,在那些时髦的女同事、同事妇人中间,显得那么突兀。当时的情形,应该有点像《人生》里,进了城的高加林看到刘巧珍,但路遥是写小说,不必美化高加林的见异思迁,胡兰成却要将自己的讶异粉饰一下,竟然东拉西扯说是像“中国旧小说里英雄上阵得了胜或者箭中红心,每暗叫一声惭愧”,恕我愚鲁,实在看不出这两者之间的可比性。 胡兰成像一切有志男人一样,自己出去闯天下,把老婆留在家中伺候老娘,客中寂寞时,也想勾搭一下同学的妹妹之类,但他当时一穷二白还有个老婆,加上刚刚入道,手艺不精,自然不能得手,于是,胡兰成还可以自诩为有始有终的男人。 没等到胡兰成混出名堂,玉凤就已病入膏肓,这使得胡兰成避免了一次被检验的机会,然而,他在玉凤临终前的表现,仍然让人看得心寒齿冷。 玉凤缠绵病榻之际,胡兰成的当务之急,是出去借钱。那会儿他们家的旧债未清,又添新债,且暂时看不出偿还能力,借钱就成了很艰难的事,好在胡兰成有个干娘,以前出资供养他读书的,他结婚时还送了他一座竹园作贺礼,尽管后来生出了些小龃龉闹得不爽,但关键时候,也只有硬着头皮求助了。 干娘不是干爹的正室,但却是一个得宠的当权的妾,张爱玲的《爱》写的就是她年轻时的故事,但到了这会儿,风雨人生已经把她打造成一个泼辣厉害的人物。胡兰成来到她家里,一住数日,不好意思开口,她情知他为何而来,却愣是不起话茬,直到胡兰成的堂哥梅生找上门来,说玉凤快不行了,胡兰成才提起借钱的事,她张嘴就给拒绝了。 按说不管怎样,老婆在床上只剩下一口气,胡兰成应该先回去再说,他竟能掉头要去绍兴借钱,说是三天可以来回,连梅生都看得目瞪口呆。好在胡兰成走了十几里,碰上下雨,渐渐也觉得这样跟干娘赌气实在可笑,自个儿转回来,干娘也没跟他计较,还亲自整酒制肴给他吃,两人之间这场恩怨,有一点点恋母恋子的情致在里面的,胡兰成很擅长表达这种宛转之美。 胡兰成在干娘又住了三天,说是借不到钱,回去也枉然,又说什么“我与玉凤没有分别,并非她在家生病我倒逍遥在外,玉凤的事亦即是我自身遇到了大灾难。我每回当着大事,无论是兵败奔逃那样的大灾难,乃致洞房花烛,加官进宝,或见了绝世美人,三生石上惊艳,或见了一代英雄肝胆相照那样的大喜事,我皆会忽然有个解脱,回到了天地之初。像个无事人。且是个最最无情的人。当着了这样的大事,我是把自己还给了天地,恰如个端正听话的小孩,顺以受命。” 又是天地之初,又是“端正受命的小孩”,我都能看到身着长衫的胡兰成在那里歪着头吮手指的小模样了,这能把人的隔夜饭给呕出来。 玉凤最终是孤单地死去了,她始终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当梅生回来大骂胡兰成无情时,她还站在丈夫那一边,说“这个梅生大话佬”,似乎永远相信着他。然而,我怀疑这并不是她的真实想法,青芸死后告诉胡兰成,玉凤一辈子都在担心他不要自己,胡兰成的杳无踪影一定会让她担心的,但是她告诉自己,只能对他死心塌地。 这女人,这辈子,只是成全了那个男子的良好感觉,只有她,是永远让他吃得准,拿得定的,他日后的世界再怎样花团锦簇,都不可能获得这样深刻的爱恋与依赖了,仅凭这一点,他就觉得,他应该把她挂在衣襟上,作为情路上一枚值得展示的勋章。 所以,他说,我的妻,总是玉凤。
尽管我一再试图掩饰,却不得不承认,我对胡兰成,很反感。有男人以为——而且是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女的讨厌胡兰成,是因为他太花心,言下,大有怨着他,念着他的意思。但事实上,我对男人的花心,有足够的想象力,若那男的真的是为情所困不得不如此,纵然他本来是我的,我也能够做同情的理解。 我反感胡兰成,只因他一边花心,一边还要搔首弄姿,满纸的柔情蜜意,却对爱情这件事并无虔敬之心,那种轻狎的态度,比轻浮的行为本身,更令人讨厌。 通常情况下,一个男人变了心,肯定要千方百计地瞒住老婆,虽然最后大多弄巧成拙,显得非常猥琐。人家胡兰成却不是这样,他中途从武汉回到上海,上来就很兴奋地告诉张爱玲,关于小周的种种,张爱玲的反应也与众不同,竟然“糊涂得不知妒忌”。 张爱玲当然不知妒忌吗?当然不是,她和苏青的对话中说,男人要是夸别人的女人一声好,心里总是不舒服的,但又不能老发作,那么他下次就不跟你说了,再说脾气是越发越大的,忍一忍就好了。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没有浪漫的传奇,但是,到了自己头上,她仍然希望有完美的爱情,希望这袭华美的袍上,不会爬满“猜忌、妒忌、怨恨”这样的虱子。所以,对于胡兰成的花心,她也不愿意直面,而是千转百回地替他解释,朝好里去理解——顺便说一下,对于向来喜欢逼近人生真实处的张爱玲,这是一个特例。她太想在自己的人生里,培养出一桩绝艳的传奇。 然而,即使她费尽心力,还是无法替胡兰成自圆其说,仍然会怀疑,会委屈,委屈中张爱玲和普通的女孩子也差不多,她试图借助另一个男人的追求,来刺激爱人,找回自我。 她对胡兰成说,有个外国人在追她,她若答应,对方愿意付一点抚养费。她说的应该是真的,张爱玲的弟弟张子静,多少年后也提到,张爱玲告诉他,有外国人邀请她跳舞,但她不会跳。 女孩子被人追求总是高兴的,但张爱玲特意告诉胡兰成,不能不说有找补的意思,小周的事情,让她受到了伤害,她只能用这种办法,表达自己的感觉。 张爱玲也是一个长颈鹿式的女子,星期一刺到脚掌,星期六才会反应过来,小周事件刚刚露头的时候,她不是不苦恼的,却没法大脑清楚地,对此事做出判断与决断,她下意识的反击是如此可笑,于是,胡兰成初听不快,很快也就洒然了。 他们这次相聚,是在1945年3月,张爱玲渐渐想明白,已是1946年的2月,花掉这么长的时间,不是因为她迟钝,而是她对这感情太珍惜,反复推敲,一再斟酌,直到太多的真相迫在眼前,她再也无法欺骗自己。 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1945年8月15日,日本人宣布无条件投降,胡兰成依靠的冰山倒塌,他狼狈出逃,先是来到南京,后又蹿到上海,在张爱玲那里住了一晚,之后,逃到浙江诸暨,投奔他的同学斯颂德。 斯君是胡兰成的中学同学,与他关系不错,二十郎当岁时,胡兰成还曾在斯君家小住过一阵子,斯母待他如自家儿女一般,连零花钱都悄悄放在他抽屉里。然而胡兰成客中寂寞,竟起了偷香窃玉之心,冲斯家小妹玩起了暧昧,他若是青衫磊落的单身少年,勉强也能算到传奇里去,但你一个有妇之夫,去打朋友妹妹主意,就太不仗义了吧?斯君得知后,翻了脸,把胡兰成撵出去。但三十年河东转河西,许多年之后,胡兰成混成“高官”,斯家却在战火中萧条下来,还要依靠胡兰成援助,他成了这家的大恩人。 斯家老爷去世的早,除了前面说到的斯母之外,还有个姨太太,也守寡多年。这位姨太太名叫范秀美,是个热心人,见胡兰成如丧家之犬,她主动请缨,带他东奔西走,寻找落脚点,但胡兰成此刻的处境是人人喊打,呆在哪里都不合适,斯家人一合计,最后决定把胡兰成藏到范秀美远在温州的娘家。 范秀美和胡兰成上了路,长亭短亭,晓行暮宿,即便是仓皇逃窜中,面对荒山夕阳,半老红颜,胡兰成也是要起一些感触的,而且他也真是好身手,一开始还“范先生”“范先生”地叫,忽然一日,两人就成了“夫妻”。 又是“贼不走空路”?这只是其一,我从中还看到了,胡兰成自我保护的智慧,不是有句名言吗,“通向女人心灵的道路是阴道”,换一个文雅的说法,叫做一夜夫妻百日恩,胡兰成的以身相许,使得冷清多年、本来对他就有好感的范秀美更加死心塌地,他的处境,也就更加安全了。 范秀美身世凄苦,父亲好酒贪杯,家境不堪,她五岁就开始帮大人做事,去河边洗衣服,差点掉河里淹死。九岁时患痢疾,几乎救不成,好容易好了一点,胃口不开,家里人买一只角蟹给她下饭,她整整吃了三天,小小年纪,也懂得家道艰难。 少年时被卖到斯家为妾,生下一个女儿,对男女之情尚未有真切体会,就成了一个寡妇。在影视剧里,一个守寡的妾,日子总如死水般寂寞,绣花鞋无声地踩在木质楼板上,抬头看日头影子,在粉墙花荫上缓慢的游移。这种带有悲剧美的叙述,却无法落到范秀美的现实人生里,斯家养不起一个华丽的摆设,她同样要自谋生路。 范秀美学到了一技之长,养蚕,成了蚕种场的技师,经常被派到外面指导蚕农。不完全封闭的生活,也有与异性来往的可能,然而,能入她眼者寥寥,又拘于礼数,未敢越过雷池。现在,天上掉下个胡兰成,落难的才子,做过大官的,举止打扮与她熟悉的男人自然不同,更大的区别是,他对于女人,是那样的亲切,温存。 就算这亲切、温存里有利用的成分,范秀美也不会介意的,她冷清了半辈子,眼看就要老去,这是最后一次恋爱的机会的,她怎么可以放弃?再者,虽然我说了胡兰成那么多坏话,也不得不承认,他只是猥琐,并不恶,而范秀美多年的底层生涯,使她有机会接触到足够多的恶男人,她自己就心有余悸地描述过,来自一个员外的侵犯。有过这经历,她不会像张爱玲那样,眼里容不得沙子,保持精神洁癖,相反,她有一种被生活捏扁揉皱之后的柔和,这令人辛酸的柔和,预先化解了一切,原谅了一切。 态度决定一切,有了这个前提,遇到胡兰成,应该算上天送给范秀美的一个礼物,一抹不无惨淡的亮色。胡兰成的爱是不纯粹,不完美,但那也是爱啊,她的一生,也就得到过这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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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在彼此看起来不般配的时候出现了,因为勇气和世俗没能说出口;现在,般配了,不再费力就可以说出“我爱你”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消失了。这就是张爱玲和她的凄美“爱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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